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服 务 指 南
哈尔滨市教育局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一、办理主体
哈尔滨市教育局
二、办理范围
全市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条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4年政府令1号)
四、办理条件
1.举办者为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和合法居留的外国人。
2.实施中等及其以下学校教育。
3.招生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持有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子女。
4.具备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办的基本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
五、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办学宗旨、招生规划、招生区域、办学规模等。
2.申请人证明文件。
3.学校校长、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文件。
4.师资来源。
5.申办学校的设施、资金、校舍、场地、经费来源及有关证明文件。
6.学校章程。
以上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以备现场核查。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纳入日常监管
九、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窗口受理—现场踏查—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自愿邮寄送达)。
2.网上办理:通过登陆http://www.hrbxzsp.gov.cn/或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预审(预审服务告知)—现场踏查(原件核验)—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自愿邮寄送达)。
3.本事项涉及专家评审环节,由现场踏查环节进行组织办理。
十、服务承诺
1.对网上咨询、预约、申报、投诉等内容及时进行回复。
2.网上申报可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零跑路。
十一、应用范围
取得批复后应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十二、咨询电话
窗口总咨询电话:0451-87153333转1278
业务咨询电话: 0451-87153333转1278
十三、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窗口位置:二层A区市教育局窗口
可乘坐2. 17. 21. 28. 101. 103. 108. 109. 115. 121. 62. 82. 86路公交车在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十四、投诉电话
0451-8715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