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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教育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时间:2017-10-30 作者:党群工作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员教育和管理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坚持每半年召开 1—2 次支部大会;坚持每两周过 1次组织生活;坚持每半年上 1—2次党课;坚持每年召开 1 次民主生活会,对党员进行评议;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党课、廉政建设等教育活动。

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扣“学”的内容、“做”的标准、“改”的要求,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组织广大党员真学实做、解决问题、发挥作用。

3.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党委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支部书记每年撰写一篇工作报告,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成效。

二、组织生活内容

1.加强党员理论教育工作,采取长期灌输、渐进积累的办法,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

2.讨论党支部的工作、决议。

3.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

5.发展新党员和进行党纪教育。

6.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聆听报告,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录像、戏剧等,使党员在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中受到启发教育。

三、组织生活基本要求

1.明确组织生活的意义。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有效措施。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2.注重组织生活效果。每次组织生活会前要通知到每名党员,做好会前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注重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要引导党员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端正思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防范巩固工作,相互进行帮助,本着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精神,分清是非、增进团结。

4.组织生活会要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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