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说明
借款学生在毕业当年8月1日进入还款期,从8月1日开始贷款利息由国家贴息自动转为个人付息。如果毕业当年8月1日之前一次性结清贷款,无需还息只偿还贷款本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不能结清贷款,必须严格按还款协议偿还利息及本金,如没有按时偿还将会产生违约,欠款信息将会自动记录到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内,将会对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带来极大影响,请详细阅读以下还款说明。
一、 黑龙江生源地助学贷款承办单位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信用保证险事业部 哈尔滨银行动力支行助学贷款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金龙座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51号哈尔滨银行2楼助贷中心
电话:0451-55529876 0451-55529892 0451-55529897 电话:0451-55677725 0451-55676532
二、向哈尔滨银行卡存钱的方法
1、所在地有哈尔滨银行,到哈尔滨银行任意一个网点将款存入与贷款账户关联的丁香卡中。
2、所在地没有哈尔滨银行,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存款:
(1)电子汇款:
通过中行、农行、工行、建行等其他银行办理电子汇款,正确填写汇款单后,将款通过其他银行汇入卡中。
汇款单填写的主要内容如下:
收款人名称:借款学生本人名字,收款人账号:与贷款账户关联的哈尔滨银行卡号,开户银行或收款银行名称:哈尔滨银行动力支行,开户银行或收款银行行号:3132 6102 6019(备用),汇款金额:(填写需存入哈尔滨银行的金额)。
(2)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汇款:
使用其他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将钱转入哈尔滨银行卡中。
1、根据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操作页面,选择跨行转账或跨行汇款功能后填写必要信息。
2、具体填写事项如下:
收款人名称:借款学生本人名字,收款人账号:与贷款账户关联的丁香卡卡号,开户银行或收款银行名称:在大多数银行的网银或手机银行页面内,需选择城市商业银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动力支行或哈尔滨银行结算中心(哈尔滨银行其他支行也可以),汇款金额:(填写需存入哈尔滨银行的金额)。
(3)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钱转入哈尔滨银行卡中。
三、助学贷款结清方法说明
贷款结清必须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将钱存入卡中并不代表结清),保证还款卡中金额充足,然后通过以下方式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1、一次性结清贷款
(1)借款学生携带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用于还款的哈尔滨银丁香卡,(如证件丢失或本人不便办理,本人或委托人可携带借款学生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办理贷款结清前将款足额存入银行卡中,到哈尔滨银行助学贷款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和平路51号,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对面,哈尔滨银行动力支行二楼,在火车站乘101、28路),办理结清手续并领取贷款结清凭证。
(2) 借款学生携带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用于还款的哈尔滨银丁香卡,(如本人不便办理,委托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原件、银行卡密码)办理贷款结清前将钱足额存入银行卡中,到哈尔滨银行任一网点分两个工作日办理结清手续,第一个工作日提交还款申请手续,并领取贷款结清申请凭证,第二个工作日持贷款结清申请凭证、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借款人还款卡原件到哈尔滨银行柜台打印还款凭证。
(3)通过华安保险微信平台办理结清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hljzxdk”,选中“贷款还款”然后点击“预约结清”。(每周四统一为同学们办理一次还清)
(4)借款学生办理贷款结清前将钱足额存入银行卡中,使用互联网通过哈尔滨银行网站使用网银大众版自行办理贷款结清(网银可在任意哈尔滨银行持还款卡及身份证办理或更改银行卡密码后在哈尔滨银行网站自行注册,然后登陆网银在网上操作结清贷款,成功后贷款信息将显示销户)
2、部分结清贷款
如果不能将贷款全部结清,可以以单笔贷款金额为基数,分笔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办理方法与一次结清贷款的方法相同,必须办理结清手续,方法见上文),部分结清贷款。如贷款4年,每年贷款金额5000元,共20000元,可以先结清5000元、10000元或15000元。部分结清后,剩余金额将自动采用分期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建议同学们一次性还清贷款,如果不能一次性还清可部分结清,可以免付或者少付贷款利息,同时省去每月按时还款给您带来的不便、还款压力,尤其是因客观因素产生违约将会给个人带来的不良影响。
四、国家助学贷款分期还款说明
1、分期还款,指按还款计划从毕业当年8月1日开始计息,哈尔滨银行将在每月20日从学生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扣款,第一次扣款日为毕业当年8月20日,建议分期还款学生每月10日之前将应还金额存入卡中,也可以一次性多存一部分钱放在卡中,银行按月扣取,要保证扣款日卡内有足够余额。
2、按申请贷款时间和贷款类型将借款学生分为A、B、C三类情况:
A类:2015年之前申请就学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前2年为还息期,只还利息,后4年为还本息期,还贷款本金加利息,还款期共计6年;
B类:2015年之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前2年为还息期,只还利息,后8年为还本息期,还贷款本金加利息,还款期共计10年;
C类:2015年之后申请的就学地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前3年为还息期,只还利息,后10年为还本息期,还贷款本金加利息,还款期共计13年。
3、国家助学贷款每月需要还多少钱?
现行的贷款年利率为:4.9%,月利率为4.1‰。
毕业后还息期内每月还款金额为:(实际贷款额×0.005)元
还本息期内每月还款金额为:( 实际贷款额×0.005)+(实际贷款额/ 48或96或120)元, 注:A类48、B类96、C类120。
请同学们按以上建议存款,务必足额还款,准确金额同学可以在华安保险学贷网站、哈尔滨银行网银或柜台查询。如遇国家上调利率,学生应相应增加还款金额,避免产生逾期。
贷款进入还款期后,也可随时还清贷款或部分还清贷款,并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借款学生,还息期所还金额为贷款利息,贷款本金不变,如结清贷款需支付贷款本金加结清贷款当月产生的利息。还本金加利息期的起始日到合同截止日所还金额为贷款本金加利息,贷款本金每月减少,如结清贷款需支付贷款本金余额加加结清贷款当月产生的利息。
五、借款同学可添加微信“黑龙江华安学贷险”微信号“hljzxdk”或扫描右侧二维码添加,了解更多还款内容。
六、借款学生如已阅读并确定知晓黑龙江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方法后,请在下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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