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服 务 指 南
哈尔滨市教育局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
一、办理主体
哈尔滨市教育局
二、办理范围
全市中等专业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4年政府令1号)
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5年政府令5号)
四、办理条件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应当与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相符合。
2.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3.合作办学的外方为非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
五、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
2.合作协议。
3.中外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4.验资证明(有资产、资金投入的)。
以上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纳入日常监管
九、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窗口受理—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自愿邮寄送达)。
2.网上办理:通过登陆http://www.hrbxzsp.gov.cn/或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预审(预审服务告知)—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自愿邮寄送达)。
十、服务承诺
1.对网上咨询、预约、申报、投诉等内容及时进行回复。
2.网上申报可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不见面。
十一、应用范围
取得批复后应办理收费许可。
十二、咨询电话
窗口总咨询电话:0451-87153333转1278
业务咨询电话: 0451-87153333转1278
十三、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窗口位置:二层A区市教育局窗口
可乘坐2. 17. 21. 28. 101. 103. 108. 109. 115. 121. 62. 82. 86路公交车在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十四、投诉电话
0451-8715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