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继续教育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受职称工作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组建教师系列评审委员会,组织市属(在哈)成人(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中专系列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指导进修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材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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